婺源縣高砂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更正
編號:001
各潛在投標人:
我單位現(xiàn)對婺源縣高砂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招標文件做如下更正:
1、 公告中7.4中“本次施工標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擬投入項目建造師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地點簽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供現(xiàn)場查驗”?,F(xiàn)更正為“施工標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擬投入項目建造師須在資格預審前到達開標地點簽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供現(xiàn)場查驗?!?br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 原招標文件第2章 申請人須知中“出席開標人員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以及擬投入項目建造師須在資格預審申請截止時間前到達預審現(xiàn)場簽到并接受查驗,否則經(jīng)資格評審委員會確認后不能通過資格預審”現(xiàn)更正為法定代表人出席資格預審會的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須提供法人代表證或法人代表證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證;擬投入項目負責人出席資格預審會須提供建造師證及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的經(jīng)資格評審委員會確認后不能通過資格預審。。
3、 原招標文件資格預審辦法中5.2.5中“且不能是江西省在建項目建造師” 現(xiàn)更正為“不能是在建項目建造師”。
4、招標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請各投標單位及時查看并重新下載澄清補遺欄中的澄清文件,請各投標人及時關注查詢。如未查詢,后果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負責。
招 標 人:婺源縣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設項目部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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