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公溪鎮(zhèn)防洪工程招標文件補遺三
各投標單位:
經(jīng)招標人研究決定,對施工標招標文件補遺如下:
1、將本項目施工標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3.1招標控制價A=15276300元,其中G=1720000元”更改為“3.1招標控制價A=16996300元,其中G=1720000元”。
2、本項目開標時間延期到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投標保證金到帳截止時間更改為2013年12月13日16:00時;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更改為2013年12月16日9:00時。
3、將招標文件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2 | 計劃工期 | 計劃工期:365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13-12-15 計劃竣工日期:2014-12-14 |
替換為
1.3.2 | 計劃工期 | 計劃工期:356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13-12-24 計劃竣工日期:2014-12-14 |
各網(wǎng)站本項目招標公告此處內(nèi)容相應(yīng)調(diào)整,以此補遺為準。
4、招標文件中需要補充的其他內(nèi)容增加了內(nèi)容,請注意查看。
5、本項目施工標工程量清單全部更新,請各投標人下載澄清文件并重新編制投標文件參與投標(已上傳投標文件的請先撤回)。
樂安縣公溪鎮(zhèn)防洪工程項目部
2013年12月4日
網(wǎng)站首頁